疑問之三:政策限制之下,大眾與長城的合作最理想的模式是什么?雙方合作能到達怎樣的效果?
大眾若想攜手長城,該如何翻越《汽車產業發展政策》這座大山?產業政策內容明文規定,“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含兩家)以下生產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摩托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p>
兩家(含兩家)以下,換言之就是最多只能有兩家,而目前,大眾在華已經成立了兩家合資乘用車企業。那么,大眾與長城還能順利前手嗎?合作的最理想模式將是什么?雙方合作又會到達怎樣的效果?
對此,曾志凌亦坦陳,產業政策在那里擺著,二者合作相對來講的確較為困難,成立合資公司也不可能?!按蟊娫谥袊膬蓚€合資名額已經用完,不可能再去入股長城?!辈贿^技術合作與交流倒是一個較為可行的途徑。
合作達成,大眾則希望達到上汽通用五菱的市場效果。對長城而言,其亦希望通過合資加注來全面布局?!艾F在的長城還是個偏科生,若長城能引入大眾在轎車領域的技術,全面布局各個細分市場,還能做個全科生?!痹玖枞缡潜硎?。
付志勇則依然圍繞產品形式進行闡釋,其認為進入轎車領域的合作對雙方而言都有益處。大眾可下探至中國低端車型領域,在斬獲一部分市場份額的同時,也豐富了其產品線布局。
在轎車被擱置一邊的情況下,長城借助大眾平臺并與之共同開發中低端車,有利于長城財務收益增長。在此過程中,長城汽車本身的主營業務能力、管理水平和經驗都會得到進一步提升,使雙方合作達到共贏局面。
小結:目前來看,大眾與長城合資成立企業的大門從政策層面已經關閉。最終是通過技術還是通過資金的形式達成合作,還有待雙方來進一步談判商榷。至于合作達成后的效果,雙贏的局面肯定是共同的追求。但不可否認的是,大眾下探低價車領域,自主難免會受到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