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獲悉,重慶交通執法部門日前聯合運管、公安等部門共同約談滴滴專車、神州專車、Uber等打車軟件平臺負責人,明確表示,在重慶私家車接入有關專車平臺和租賃車配備駕駛員擅自從事道路客運服務是違法行為,禁止有關專車平臺接入私家車參與道路運輸經營。
重慶交通執法直屬支隊等管理部門表示,依據現有法律法規,私家車接入專車軟件平臺和駕駛員在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情況下,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相關“專車”軟件平臺通過租賃公司租賃車輛并同時向承租人配備駕駛員的行為也與《重慶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相違背。按照《重慶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汽車租賃經營者不能向承租人提供駕駛勞務。對以上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將堅決予以查處,以維護正常的客運市場秩序。
重慶交通執法直屬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重慶鼓勵和支持網絡約租車等汽車租賃服務模式創新,為市民提供安全、快捷的出行服務。但是,網絡約租車軟件運營企業要增強法制意識,遵循運輸市場規則,承擔應盡責任,在現行法律法規范圍內,守法、有序運營,不能通過低于成本價運營的方式開展不公平的惡性競爭,也不可用夸大、虛假的宣傳來誤導市民。
管理部門指出,網絡約租車應與公共交通、出租汽車等傳統客運行業錯位經營、差異化發展,嚴禁網絡約租車通過巡街方式沿途攬客。同時,打車軟件企業要加強與管理部門的溝通合作,將自身數據監測平臺與政府相關信息系統對接,開放平臺人員、車輛及訂單等相關數據信息,與行業管理部門一道共同推動網絡約租車市場科學、健康發展,讓市民安全、放心、便捷出行。
今年以來,重慶交通執法總隊直屬支隊聯合公安、運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在機場、火車站、碼頭、商圈等重點區域,對利用商業打車軟件從事所謂“專車”服務的私家車進行嚴查,在重慶主城區共查處57臺私家車從事網絡約租車違法行為。私家車從事約租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屬于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這些被查處的車輛將面臨3至1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