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商總局發布了《工商總局關于開展汽車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于8月至12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汽車市場專項整治工 作,重點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商業賄賂行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以及合同格式條款違法行為等等。其中,對被列入經 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汽車市場主體,或將被處于禁入市場的處罰。
開展5個月集中整治
據了解,9月前,本次針對汽車市場的整治行動為部署準備期,各地根據本通知提出的規范和整治內容,了解掌握轄區內汽車銷售服務企業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違法行為。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整治方案。
9月至11月,工商部門將進入集中整治階段,各地結合實際確定重點檢查對象,對轄區內汽車經銷商進行執法檢查,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疑難案件的分析研究,選擇一些性質較為惡劣、影響范圍廣、具有典型性的案件作為查處的重點,不斷深化案件查處工作。
而在11月至12月則為總結階段,一方面查找存在不足和問題,制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汽車市場監管措施;另一方面,與汽車銷售維修服務行業協會加強合作,促進汽車銷售維修服務行業的行為規范和行業自律,共同建立汽車銷售維修服務領域監管長效機制。
針對五大違法行為嚴打
據 《通知》安排,工商部門將對汽車市場的五種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查處,包括在維修保養中以舊代新、少換多收、未換騙收,虛增或者擅自減少服務項目,且收取未提 供的服務項目費用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平臺、店堂告示、宣傳彩頁、新車發布、現場推介等形式對汽車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 關主要數據、降價促銷信息等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在維修保養、裝飾裝潢過程中,對使用的汽車零配件以及其他產品的有關信息作虛假表示等虛假或者引 人誤解的宣傳行為;在商業車貸、汽車擔保、舊車置換、車損定價等方面給付或者收受商業賄賂等。
并且,工商部門將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等行為與合同格式條款違法行為進行嚴打。包括在汽車銷售維修保養以及裝飾裝潢中,使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等,以及汽車銷售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等。
據悉,對于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汽車市場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提高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