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兒童節前夕,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陳鋼25日在北京強調,自2015年9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國家認監委當日在北京共同舉辦“守護兒童安全,遠離產品傷害——兒童安全座椅安全行”兒童用品安全教育主題活動。
陳鋼在活動中說,中國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兒童安全,國家質檢總局采取包括制定完善產品標準、強制性產品認證、質量監督檢查、打假執法、缺陷產品召回等多種措施,促進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他說,2012年7月1日,強制性國家標準《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正式頒布實施;2014年1月,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發布聯合公告,將兒童安全座椅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
國家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司長嚴馮敏在活動中發布的“中國城市居民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現狀調查結果”表明,雖然不少家長十分關注兒童乘車安全,但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依然較低,同時,多數家長在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時,存在明顯的使用誤區。眾多家長認為,政府對缺陷兒童安全座椅實施召回管理和加大兒童安全座椅安全消費知識普及很重要。
他說,中國兒童安全座椅產品質量水平參差不齊,部分安全座椅存在危害兒童身體健康的安全隱患。因此,防范兒童安全座椅傷害,保障兒童安全,不但企業有責,政府有責,而且消費者自身加強產品安全消費意識也非常重要。
調查顯示,中國是兒童安全座椅產品的生產大國,卻不是消費大國,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兒童安全座椅產品銷往國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