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 id="0utcf"></dd>
  1. <dd id="0utcf"></dd>

      <dd id="0utcf"><center id="0utcf"></center></dd>
      <progress id="0utcf"></progress>
      <rp id="0utcf"></rp>

      <th id="0utcf"><pre id="0utcf"><rt id="0utcf"></rt></pre></th>
      1. <rp id="0utcf"></rp> <em id="0utcf"></em><tbody id="0utcf"><center id="0utcf"></center></tbody>
      2. 2025年07月05日 星期六

        交通部否認夸大收費公路虧損 稱與審計數據一致

        發布時間:2015-03-25 07:18: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黃海蕾  責任編輯:李龍瑤

          近日,有媒體報道,此前交通運輸部公布的收費公路虧損數據有所夸大,公布虧損是為延長收費期限提供“借口”。昨天,交通運輸部新聞辦公室就此做出回應,稱交通部公布的收費公路統計公報與國家審計署公布結果基本一致,不存在夸大的說法。

          公報與審計數據一致

          去年,交通運輸部公布《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2013年度,全國收費公路收支平衡結果為負661億元,即整體虧損661億元。其中,政府還貸公路虧損560億元,經營性公路虧損101億元;高速公路虧損618億元。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交通部相關負責人自曝收費虧損數據被夸大,目的在于為延長各省市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提供“借口”。昨天,交通運輸部新聞辦公室做出回應,稱統計公報中的數據與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基本一致。審計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債務余額為1.94萬億元;《統計公報》中截至2013年12月底,政府還貸公路債務余額為1.97萬億元,其中300億元為下半年新增債務。也就是說,公報數據不存在夸大說法。

          另外,今后收費公路信息公開將作為一項長期制度堅持下去。目前,交通部正在評估收費公路統計公報發布后的政策執行效果,將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制度,明確和細化定期公開的具體內容。對于“交通部相關人士”的說法,新聞辦表示,交通部機關工作人員從未就《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有關問題接受有關媒體的采訪。

          貸款不超15年說法不實

          在上述媒體的報道中還提到,目前銀行貸款、發債期限都在15年以內,而收費公路的收費年限一般都是25年到30年,這兩個期限不匹配,導致收費企業長時間多收費。

          對此,交通運輸部新聞辦公室回應,首先,不存在貸款期限不超過15年的規定,我國收費公路建設項目貸款期限一般在15年以上,媒體也曾公開報道過,如新華社2013年2月17日報道,重慶市豐都至忠縣、銅梁至永川、酉陽至沿河等3個高速公路項目,貸款合同期限均為30年。

          其次,貸款期限與償清債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收費公路債務是多渠道分期、分批、滾動舉借的,其中既有長期項目貸款,也有短期流動貸款,還有有償集資款,是多筆債務的組合,因此收費公路項目中某一筆15年的貸款到期并不意味著項目所有債務已經償清。

          最后,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與企業是否舉債沒有必然的關系。與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是為了償還政府債務不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是按照企業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至于投資的來源是自有資金、股市融資、企業債券還是銀行貸款并不影響收費期限的確定。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
        日韩精品芒果视频下载免费观看,久久夜夜精品欧美,久久精品一线Av,人妻精品偷拍视频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