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商業車險費改意見出臺后,2014版商業車險行業示范條款征求意見,明確車輛保費將由車型、而非新車價格決定。
使用10年后,價值僅15萬元的舊車,在投保商業車險時須按30萬元的新車價,繳納保險費,出了事卻只按舊車價理賠——這就是商業車險飽受詬病的“高保低賠”。隨著商業車險費改的快速推進,困擾保險行業多年的“高保低賠”、“無責不賠”等社會熱點問題,都將在新版的商業車險示范條款中得以解決。
車輛保費將由車型決定
2月3日,保監會下發了《關于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緊接著2月4日,保險業協會就發布了2014版商業車險行業示范條款(征求意見稿)及配套單證(下稱《2014版示范條款》),并公開征求意見。
與現行商業車險條款及單證相比,《2014版示范條款》和配套單證在多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進和提升。其中,新條款確定了從原先的“保額定價逐步過渡到車型定價”,也就是今后同樣售價30萬元的兩輛新車,則會因自身零配件價格不同、出險率高低而導致基礎保費差異較大。
此前,機動車保費一般需要直接參照新車購入價格,同樣是30萬元的車型,保費金額幾乎相同。然而由于各品牌零部件售價及維修價格相差巨大,一旦車輛出現全損,險企只能按照車輛折舊后的實際價格理賠,由此形成“高保低賠”和“無責不賠”的行業痼疾,消費者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而此次《2014版示范條款》合理確定了保險金額和賠償處理問題,明確約定車損險的保險金額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在發生全部損失時,按照保險金額為基準計算賠付。發生部分損失,按實際修復費用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這也就在條款中解決了 “高保低賠”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車險費率化改革后,一款車的保費將更多地取決于這款車的零部件更換價格的標準,即“零整比”。也就是說,今后購買同樣價位的車,零整比越高,車險越貴。所謂的“零整比”,是指車輛全部零配件的價格之和與整車銷售價格的比值。如一款車型的全車零配件總值為45萬元,而該車型的整車售價為30萬元,則該車型的零整比為150%。零整比系數高,就意味著后續使用過程可能需要支付相對較高的維修成本。
根據保險行業協會的一份數據顯示,售價同樣在30萬元左右的一款奔馳C級轎車和一款帕薩特領馭V6轎車,前者的零整比為306%,后者的零整比為1273%,按照原來的定價方式其基礎保費可能相差幾倍之多。
車險保單“即時生效”
同時,此次《2014版示范條款》還完善了車損險事故責任比例賠償及代位追償約定。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向第三方索賠的,保險人應積極協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這也在條款中解決了所謂“無責不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