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布的消息,為履行源頭治理超載的工作職責,強化對非標車輛源頭的監管,自今年12月1日開始,全國各地車管所將對上牌新車實施過磅稱重。
據悉今年12月1日前,全國各地車管所將先后建立車輛動態稱重檢測管理系統。自12月1日開始,各地車輛管理所將對新車上牌前實施過磅稱重,要求車輛自重將不得高于(或低于)車輛公告中整備質量+3%,對于不符合公告中“整備質量”要求的車輛將不予上牌,所涉及車輛包括專用汽車、半掛車、改裝車以及乘用車等各類車型。